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
奔流不息的黄河流入内蒙古自治区,勾勒出壮美的“几字弯”。黄河内蒙古段全长843.5千米,途径覆盖7个盟市、42个旗县(市、区),是内蒙古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然而,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仅856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是黄河流域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之一。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一次强调了黄河保护治理的重要意义。“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内蒙古黄河保护治理事业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念。
5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将黄河流域保护治理视为责无旁贷的政治使命,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目标定位,统筹兼顾,深入推进黄河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宏大工程;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使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环境显著提升,水质稳步向好,绿意盎然的植被覆盖日益扩大,为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勃勃生机。
精打细算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人水相依,休戚相关,水资源贯穿人类生存的每一个环节。
平畴沃野,碧水绕田,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灌溉用水在黄河水资源利用中占据重要地位。5年来,为推进农业节水增效,该自治区对河套、镫口等8个大中型灌区实施现代化改造,共改善灌溉面积22.87万公顷,新增节水能力1.24亿立方米。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6.67万公顷,占流域有效灌溉面积的66.5%;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7.53万公顷,占流域有效灌溉面积的30%。同时,建立了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形成机制,32个大中型灌区全部纳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范围,并完成了新一轮定调价,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159.3万公顷。黄河流域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2019年0.477提高到2023年的0.563。
在内蒙古黄河流域的15.19万平方千米土地上,集中了全区50%的人口,生产了全区23%的粮食、34%的肉和60%的牛奶,创造了全区69%的经济总量和71%的财政收入,是内蒙古经济主轴带和发展核心区。城镇、学校、工业园区……从生活到生产,黄河水滋养着这片土地,带来繁荣与发展。为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明确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实现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黄河流域盟市、旗县(区),将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区域生态和产业布局,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禁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高耗水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资源,以侵占生态用水;对于流域内超载地区的新增取水需求,实行严格的限审限批制度;不断完善取用水监测体系,全面推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方法,建立自治区地下水灌区“以电折水”平台,实现地下水取用的在线监测全覆盖,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得益于严格的精细化水资源管理措施,2023年,内蒙古黄河流域总用水量实现显著下降,总计为106.21亿立方米,较2019年减少3.26亿立方米。
同时,内蒙古在城镇节水事业上步伐坚定,同步开展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黄河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61.9%;黄河流域已建成节水型高校29所、自治区级节水型工业园区2个、节水标杆企业11个、节水型企业40个,工业节水取得显著成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水权交易平台,累计转让黄河干流水权4.36亿立方米,实现了水资源高效益、高效率流转。
绿进沙退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黄河自古便以“九曲黄河万里沙”著称,黄河内蒙古段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相对集中、危害相对严重的区域之一。
治黄必先治沙,内蒙古自治区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决打响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自2019年以来,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2万平方千米。同时,依托坡耕地、淤地坝建设、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完成坡耕地治理43.99平方千米,新建淤地坝和拦沙坝187座,除险加固淤地坝194座。如今,内蒙古黄河流域已建成3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形成了覆盖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监测网络。截至2023年,内蒙古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率达57%,草原植被盖度达33.23%,森林覆盖率达11.58%。
初秋,黄河流经的鄂尔多斯高原依然绿意盎然。为协调好水沙关系,内蒙古在鄂尔多斯开展了十大孔兑全流域综合治理。孔兑,蒙古语,意为山洪沟,十大孔兑均为黄河一级支流。20世纪50年代以来,十大孔兑携带的泥沙曾8次堵塞黄河,约1/10的黄河泥沙来源于此。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该规划着重于泥沙治理,通过综合治理措施,在上游加强水土保持,中游减少泥沙产生,下游保障防洪安全,以协调水沙关系,维护黄河健康生命。
在这片土地上,“河”与“湖”和谐共存,形成一种难以打破的动态关系。2019年以来,黄河年均向乌梁素海补水5亿立方米,累计向生态脆弱区补水9.55亿立方米,有效改善了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环境。内蒙古水利厅有序推进黄河流域的河湖保护工作,流域内盟市、旗县两级已编制完成534条河流、176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近年来,随着河湖长制的落地生根,内蒙古自治区级河湖长身先士卒,带头履行巡、管、护、治第一责任人职责。2018年开展“清四乱”工作以来,全区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3万余个,拆除违建192万平方米,清除围堤75千米,清理垃圾212余万吨,有效改善了全区河湖环境面貌。
良法善治 筑牢水安全屏障
万里长河,亘古流淌。2023年4月1日,一部镌刻着黄河名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黄河流域自此进入依法治河、依法护河的新阶段。
内蒙古自治区及时召开全区水利系统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黄河保护法》宣贯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深刻领会其立法意图、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善于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该自治区以铁腕手段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强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筑起保护黄河的法治屏障。
近年来,内蒙古黄河流域7盟市检察机关受理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7件,立案64件,制发检察建议44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会同公安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河道采砂执法人员8409人次,巡查河道3.38万千米,处理非法采砂行为22起、非法采砂挖掘机械9台,查处违法案件10件,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51起。该水利厅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共组织巡查河道12.8万千米,巡查水域面积1.9万平方千米,出动执法人员3.7万人次、执法车辆1.7万车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356起,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54件,有力维护了黄河流域水事秩序。
防洪减灾 确保黄河岁岁安澜
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当前,洪水风险依然是黄河流域的最大威胁。
近年来,为增强黄河流域内防洪减灾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一系列拦沙工程、试点拦沙换水工程、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减沙工程,减少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入黄泥沙量、防止泥沙淤堵,减轻黄河水患威胁。同时,着力推进黄河流域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巴图湾、昆都仑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流域已累计建成堤防2784千米。2019年以来,内蒙古黄河流域共治理山洪沟6条,保护了5个乡镇、6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的19828人免受山洪风险威胁,改造升级194个自动雨量站、44个自动水位站,改造30个站点卫星通信信道。
在强化防洪减灾体系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紧密衔接,预警信息提前发布,会商研判及时进行,各部门间协作成效显著。山洪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发挥,“叫应机制”得到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监测不断强化;汛限水位监管严格,度汛检查成为常态,应急物资准备充分;水利工程调度管理精准高效,定期演练和基层培训不断提升防汛能力;防汛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洪减灾体系机制进一步完善。该自治区成功应对历年黄河汛期,有效处理局部地区强降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5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不断攻坚克难,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高歌猛进。始终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坚持领导带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勇于作为,统筹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流域内农村牧区饮水工程列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防洪减灾能力,修复水生态环境,在内蒙古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探索出一条契合现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黄河长堤风拂柳曳,乌海湖水波荡漾,河套灌区绿色遍野,乌梁素海百鸟翔集,包头黄河湿地曲水环抱,黄河老牛湾天蓝水碧……大美黄河,折射出内蒙古人守护母亲河的责任与担当。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生态与经济并重,发展与保护同行,守护母亲河,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自治区从未停止努力的脚步。
(转自《黄河网》)